:::

最新消息

:::

本校首次申請科技部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首次聘任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請自106年12月1日起,依科技部相關學術倫理規定完成教育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文件。

公告-國科會
張貼人:劉世賢公告日期:2017-11-17

一、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要點」第二十六點之規定辦理。

二、依科技部前揭要點第二十六點及本校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自律規範第五點等相關規定,爰請本校教研人員透過相關活動或「臺灣學術倫理教育 資源中心」等線上課程,修習有關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明。

(一)首次執行研究計畫之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及首次參與研究計畫人員 (含各類助理人員、博士後研究人員等)請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研究倫理課程研習並取得證明文件。

(二)非屬首次執行及參與研究計畫人員,亦請貴單位鼓勵所屬人員參照 前述規範,修習相關學術研究倫理課程。

三、檢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要點及本校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自律 規範(如附件)供參。

最後修改時間:2017-11-30 PM 3:12

獲獎訊息獲獎訊息獲獎訊息
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研究倫理線上審查系統政治大學出版社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