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科技部與德國研究基金會(MOST-DFG)共同徵求臺德雙邊合作研究計畫、雙邊研討會及研究訪問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查照轉知。
一、依科技部105年9月30日科部科字第1050078467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國內學術研究人員與德國之學術合作,並落實科技部與德國研究基金會 (German Research Foundation, DFG)於1987年所簽署之科學合作程序草約,雙方將共同徵求臺灣—德國共同合作研究計畫、補助臺德學者雙邊研討會(Workshops, 德文Aufbau Internationaler Kooperationen-Bilateraler)及研究訪問(Guest Visits, 德文Auslandsreisen-Trips abroad及Gastaufenthalte)等三種類型計畫,期能增加國內學者與德國學者在學術研究及科技發展之合作交流。
三、臺德(MOST-DFG)共同合作研究計畫重點說明:
(一)以補助3年期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 為原則,計畫執行期間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臺方經費額度以每年新台幣150萬元為上限。
(二)合作領域包含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惟須由臺灣及德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合作計畫書,且分別提送科技部及德國研究基金會審查。
(三)臺方計畫主持人向科技部提出線上申請時,應另備臺德(MOST-DFG)共同合作研究英文計畫書、德方主持人履歷及近五年著作列表、德方參與人員履歷資料等,彙整為單一PDF檔案(表IM03),並依指示上傳至國合計畫申請系統。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務必完成線上作業,並由所屬單位於同年11月25日(星期五)中午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四、臺德(MOST-DFG)雙邊研討會及研究訪問重點說明:
(一)雙邊研討會:每次研討會每方最多補助10名參與人(須具博士學位)之國際旅費及生活費。
(二)研究訪問:每次訪問至少7日最長3個月。
(三)臺方計畫主持人向科技部提出線上申請時,應另備臺德(MOST-DFG)雙邊研討會/研究訪問計畫書德方主持人履歷及近五年著作列表、德方參與人員履歷資料等,彙整為單一PDF檔案(表IM03),並依指示上傳至國合計畫申請系統。
(四)旨揭二項計畫合作領域包含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均採隨到隨審方式,為俾利備函及時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有意申請者應於活動辦理至少四個月又7個工作天前,於科技部線上完成申請作業,並由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辦理。
五、本案計畫申請說明及英文申請表件,請逕至科技部部網站參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