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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檢送教育部辦理補助人文社會與科技前瞻人才培育計畫徵件須知,有意申請者,請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作業,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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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教育部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公告時間 | 2018-09-05 |
內容 | 一、依教育部107年9月4日臺教資(一)字第1070135197號函辦理。 二、為使了解本計畫之推動重點及內容,教育部規劃辦理北、中、南區徵件 說明會,有意參加者,請逕至報名系統 (https://goo.gl/forms/vAZL KM1Ox9Ib9DBc2) 查詢及報名。 三、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部大學校院一覽表之學門分類(https://ulist.moe.gov.t w/),特別鼓勵教育、藝術及人文、社會科學、新聞學及圖書資訊 、商業、管理及法律、服務領域等為主體,進行跨領域合作。 (二)團隊成員應由不同學院或教學單位之教師共同組成,並鼓勵跨校及業界人士共同參與。 (三)補助類型分A類(前瞻人才跨領域課群發展計畫兩種類型)、B 類(前瞻人才跨領域學習環境與課程發展計畫);共分五期(第零期至第四期)。 (四)申請日期: 1、第零期:自公告日起至一百零七年十月十五日止。 2、第一期:自一百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3、第二期: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四月三十日止。 4、第三期:自一百一十年三月十五日起至一百一十年四月三十日止。 5、第四期:自一百一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起至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日止。 (五)有意申請者,應於規定期限內分別以書面及線上申請,始完成申請作業。書面申請文件每份應裝訂成冊,免備函,以郵戳為憑,逕行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701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自強校區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405室教育部人文社會與科技前瞻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陳政宏老師收。郵件封面應標明「申請人文社會 與科技前瞻人才培育計畫」。 (六)計畫申請如有疑慮,請洽國立成功大學江映青小姐,電話:06-2747018轉354。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蔡翔安 |
分機 | 62903 |
檔案下載 | 教育部函 計畫徵件須知 106學年度大學校院一覽表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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