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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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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
受理身份教師 , 單位
申辦時間學者抵校兩個月前提出申請
審查方式獲科技部或其他校外機構補助者,核給上限為獲外單位補助金額二分之一;依前揭標準計算,每案補助金額五萬元以內,採隨到隨審方式,授權研發處核定。情形特殊或每案補助金額逾五萬元者,提送研發處審查小組會議審議。
內容 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

各單位擬邀請之學者應兼具下列條件:

  1. 為任職於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機構之知名學者專家。
  2. 其學術專長對申請單位之教學研究有助益者。

二、規模

學者在校講學期間至少應為七日,至多不超過六十日,且來訪目的需至少為下列活動之一:

  1. 舉辦師生座談或演講活動,其主題為國內所欠缺或待加強之學術領域。
  2. 開設學分課程。
  3. 與本校師生共同研究、發表論文。

、申請途徑 
        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 教師資訊系統學術研究補助系統填寫申請單存檔送出申請案。 線上申請完成後,併同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紙本送達研發處,始完成申請作業。
       
    檢附資料(請雙面列印)

  1. 申請表
  2. 行程安排
  3. 邀請理由
  4. 工作內容
  5. 預期之具體成果
  6. 申請特聘講座說明(若無申請則無需填寫)
  7. 申請商務艙說明:(若無申請則無需填寫)
  8. 其他附件:其他個人基本資料,如學歷、經歷、其他學術論文、學術獎、專利等資料,請另紙繕附,格式不拘。

 結案程序

獲補助者,應於執行期限結束後1個月內配合辦理事宜如下:

一、依會計相關規定辦理經費核銷。

二、成果報告繳交
       
 成果報告電子檔上傳途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教師資訊系統→研究服務→學術研究補助系統→查詢、修改申請單與成果報告書上傳

三、結案文件
  1. 核定公文 / 經費核定清單
  2. 支出憑證黏存單
  3. 公用清冊
申請文件
    法規依據
      申請程序 
      承辦單位學術推展組
      承辦人陳瑞英
      分機66899
      常見問題 
      Q1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補助案各項標準為何?

      請參照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補助經費補助標準表。

      獲獎訊息獲獎訊息獲獎訊息
      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研究倫理線上審查系統政治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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