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115年7月30日科會科字第1150054046號函辦理。

二、申請注意事項如列:

(一)申請之研討會舉辦日期:須為115年10月1日起至117年3 月31日期間舉辦之研討會。

(二)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三)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四)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調整精神,申請案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並請通知所屬單位最晚於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10分前於該系統完成確認,俾利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三、本案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請逕至國科會科教國合處網頁(網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四、檢送國科會來函及作業要點各1份。

五、本案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2)2737-7640,Email:yth@nstc.gov.tw;有關系統操作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 : 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 、(02)27377590~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