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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補助大學產業創新研發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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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教育部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公告時間 | 2019-03-20 |
內容 | 主 旨:
檢送「教育部補助大學產業創新研發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及補充事項各1份(如附件1、2),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3月22日(星期五)17時前將「計畫申請明細表」(如附件3)擲送研發處,請查照轉知。
內 容: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11日臺教高通字第108002299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將大學研發能量與產業資源有效連結,建立大學與產業長期產學合作關係,培育博士級創新研發人才,帶動學校創新研發服務團隊於合作產業成立研發部門,或成立新創研發服務公司之風潮,以共同創造產業價值,達學界及產業界雙贏效益,公開受理補助大學產業創新研發計畫。相關申請重點規定摘述如列: (一)計畫主題範疇:依據行政院 5+2 產業創新(智慧機械、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技醫療、國防、新農業、循環經濟)、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文化創意產業科技創新、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產業、以及其他創新應用。 (二)申請件數:每校以申請 10 案為限。 (三)申請作業: 1、第1階段: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3月22日(星期五)17時前將計畫明細(如附件3)擲送研發處,俾利填覆教育部本計畫申請清單。 2、第2階段:經本校推薦之計畫,請於108年3月27日(星期三)12時前於教育部產業創新研究計畫申請系統,完成計畫申請作業,申請系統網址: http://U2RSC.nctu.edu.tw。 (四)計畫主持人資格: 1、近3年曾參與或執行之教育部或各部會相關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合作計畫、或技術移轉案。 2、經教育部核定深耕特色研究中心計畫之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 3、107年度已獲本部補助執行產研計畫之主持人,不得再申請本年度產研計畫。 4、計畫主持人以申請1案為限。 5、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應為同校。 (五)執行期程:本計畫執行期程為3年,分年執行,自當年度8月1日起至次年度7月31日止。 (六)補助金額:每案每年最高全額補助新臺幣600萬元。 (七)注意事項:每一個案計畫均須與一家以上之企業進行合作,並於計畫申請時檢附與合作企業簽訂之書面合作契約(或合作備忘錄 ),上傳於線上申請系統。申請時未能簽訂正式書面合作契約者,應於計畫核定後完成正式簽約成正式簽約。 三、隨文檢送教育部來函(含補充事項(如附件1))、教育部補助大學產業創新研發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如附件2)及「計畫申請明細表」(如附件3) 各1份。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蔡翔安 |
分機 | 62903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9-03-22 |
檔案下載 | 教育部來函(附件1) 108年產研計畫申請須知(附件2) 計畫申請明細表(附件3) 校內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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