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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協助計畫經費核銷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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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身份 | 執行專題研究之計畫主持人 |
申辦時間 | 隨時受理 |
審查方式 | 隨到隨審 |
內容 | 服務內容
1. 協助經費核銷:除科技部計畫中之主持人費及專、兼任助理薪資由出納組統一造冊外,其餘業務費、人力費、國外差旅費及研究設備費等核銷。
2. 定期對帳及經費餘額提醒:透過授權,依需求進行定期(如每月一次)對帳及經費餘額提醒。
3. 諮詢服務:提供採購及經費核銷注意事項及法規諮詢。
申請途徑 1.洽詢服務人員,校內分機62843。 2.填寫申請單紙本擲送研發處(學術推展組)→主計室→研發處(學術推展組)存查,並通知計畫主持人 3.授權服務人員查詢計畫經費 (無對帳服務需求者,得免授權) 授權途徑: 主計室經費查詢系統 →個人帳密登入系統→計畫請購查詢→經費授權→選擇授權計畫及被授權人→完成計畫查詢之授權。 檢附資料 2.計畫經費核定清單 費用標準 付費方式 1.計畫主持人計畫結餘款等經費中扣抵 (依規定計畫行政管理費不得繳付本項服務費) 2.繳付現金(計畫主持人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收費項目:「其他收入」,備註「B-001核銷服務費」)。
研發處(學術推展組)填報「經費核銷服務結案通知」→研發處(學術推展組)存查,並通知主計室及計畫主持人。 注意事項 2.計畫需對帳服務者,請提供計畫助理進用清單(無則免附)及計畫歷次變更申請表(核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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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 |
法規依據 | |
申請程序 | 如流程圖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若彤 |
分機 | 62843 |
常見問題 |   |
Q1 | 科技部計畫變更(經費流用)可以請服務人員協助處理嗎? 依科技部規定,計畫變更(或經費流用)需以計畫主持人的個人帳號及密碼登錄及辦理,所以尚難協助辦理是項事務。 |
Q2 | 可以請服務人員協助簽辦計畫專簽或函稿嗎? 服務人員可提參考文稿,惟依規定相關簽案或函稿仍應由執行單逐級陳核。 |
Q3 | 本項服務主要內容為何? 本項服務係由計畫主持人提供發票、收據等支出憑證,由服務人員協助製作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及轉帳清冊,完成相關經費核銷服務;依前揭「協助計畫經費核銷服務說明」,未負責實際採購及驗收。另申請人經費用途支出項目,應符合計畫委託或補助單位之經費處理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