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科會114年10月23日科會科字第1140076024號函辦理。
  2. 國科會為促使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外媒體業者合作製播、推廣高品質科普產品,以擴大科普知識之傳播,提升國民科學素養,特訂定旨揭計畫作業要點。
  3. 計畫申請重點提醒如下:
    1.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應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遵守與科普合作企業間之利益迴避原則並簽署聲明書。
    2. 科普合作企業應提供配合款(金額不得低於科普產品製播推廣費用之 30%)。
    3. 計畫申請書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核准計畫主持人與科普合作企業合作之奉核簽准文件、科普合作企業應提出資格證明、財務證明、配合款預算明細及評價證明等文件。
    4. 計畫類型分為「科普影視產品製播」及「科學傳播推廣」等2類。計畫預定期程自115年6月起執行1年為原則,實際執行起迄時間依國科會作業時程調整。
    5. 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4.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張桐恩專員/聯絡電話:(02)2737-7561、魏智群科長/聯絡電話:(02)2737-7764。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