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科會114年12月10日科會產字第1140086525號函辦理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2. 有關本案作業要點、申辦所需文件及應注意事項等文件及資訊,請至國科會相關網站查詢及下載(國科會/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創新產學合作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
  3. 有意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應先行繳交繳交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3份及光碟片1份至本處,俾利本處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審查通過者,始得依國科會通知,於期限內提送計畫申請書。
  4. 本計畫屬國科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5. 為推廣納入多元、公平及包容(DEI)概念,請於申請書內說明落實此概念之作法,檢附推廣文件、徵求公告及國科會函一份。
     

    國科會114年12月31日科會產字第1140090450號函修正計畫徵求公告。

主旨: 函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徵求公告,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1. 依國科會114年12月31日科會產字第1140090450號函辦理。
  2. 修正內容為項次貳、四、(二)、1、(3)及(4),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計畫主持人應先行向國科會網站提出計畫構想申請書,並由申請機構承辦窗口送出至國科會,構想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國科會通知期限內向本會網站提送計畫申請書。
  3. 檢送修正「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徵求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