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即日起線上受理116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校內截止收件時間為 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 截止收件時間 |
115年5月12日(二)
115年8月25日(二)
17:00 PM
(校內截止日)
剩餘 3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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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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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 依國科會115年5月8日科會產字第1150030279號函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本計畫重點係為鼓勵學術界研究人員以其過去研發成果為主軸,成立「核心技術實驗室」,整合與該核心技術相關的企業,將其所累積之研發能量提供對外協助與服務,以實驗室為核心,與業界共同組成會員形式之產學技術聯盟,讓產、學間增加互動,提升業界的競爭能量及技術能 量。
-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 每一期之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至多補助兩期。計畫 執行期間自當年年2月1日起至隔年1月31日止,採分年 核定多年期計畫。計畫申請經費以每年300萬元為限。
- 各期執行重點如下:
- 第一期:營運收入須達自主營運,並配合政府重點領域徵案 (淨零永續、運動科技、AI、智慧餐飲、智慧醫療、健康照護等六大主題尤佳)。
- 第二期:發展國際化(招募國際會員、國際推廣、 國際合作等)或 擴大服務能量(跨領域、跨區域、 連結在地產業聚落、與公協會合作等)。
- 新申請計畫及第一期屆滿擬申請第二期計畫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工作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 延續型計畫:請計畫主持人於115年10月31日(星期五) 前,線上繳交該年度精簡進度報告及完整進度報告,以作為下年度國科會審查之核定依據。
- 本計畫內容及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產學司及園區業務處方怡渟專案經理 ,電話:02-2737-7231;產學小聯盟計畫辦公室林淑惠專小姐,02-2365-0018 ext.19;蔡漢揚先生,02-2365-0018 ext.20, 吳育柔小姐 02-23650018 ext.13。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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