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15年1月5日發檔(企)字第1140012621A號函、「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轉型正義階段政策重點策進方案」、「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策略計畫」及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強化民主韌性專案小組成立宗旨等辦理。
  2. 為互補轉型正義工程之機關量能,擴大社會參與及公私協力,同時開展民間自主提案路徑,訂定旨揭作業注意事項。
  3. 旨案以115年為試辦期間,115年1月10日起受理提案,請於「促進轉型正義基金公私協力平臺」提出申請,每年受理收件申請3次,並依收件情形辦理分次審核及通知, 補助額度每年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至100萬元,計畫執行期間最長可達2年。相關資訊詳見該平臺(網址: https://www.tjf.nat.gov.tw)。
  4. 本案申請相關疑義,請洽國家發展委員會徐先生(電話: 02-89953965、電子郵件:cyhsu1@archives.gov.tw)。
  5. 檢附國家發展委員會函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補助民間試 裝 訂 線 檔 號: 保存年限: 第1頁,共2頁 辦作業注意事項各1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