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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 110 年度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核定名冊乙份,請查照轉知所屬學生。
公告-國科會
張貼人:杜韋漢 ╱ 公告日期:2021-07-02 一、 依科技部 110 年 6 月 17 日科部綜字第 1100035284A 號函(如附件一)辦理。
二、 本補助案之經費結報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事宜,請依「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 科技部已建置學生線上查閱審查意見功能,申請學生得至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點選「執行中計畫」(核定補助者)/「歷年計畫查詢」(未獲推薦者)項下之計畫名稱後,再點選「瀏覽申請案審查意見表」即可查閱審查意見(如附件四、五)。
四、 執行旨揭計畫時,務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 研究計畫經核定補助,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不得任意變更,但有下列情形,請速以書面通知研究發展處,俾便於執行期間內檢具相關資料報經科技部同意辦理註銷或終止計畫。
(二) 計畫執行期間,學生如因畢業、 退學、休學等情形,致其資格不符合前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或無法執行研究計畫者。
(三) 指導教授因資格不符或因故無法指導研究計畫者。
五、 本計畫執行期間為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2 月底止,計 8 個月。每位學生每月補助研究助學金新臺幣六仟元,八個月計新臺幣四萬八仟元,由研究發展處統一造冊。
六、 請獲補助學生於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至科技部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繳交報告時,須經指導教授確認,逾期繳交及經科技部同意註銷或終止計畫仍繳交之報告,不列入研究創作獎之評獎對象。研究成果報告經審查後評定為成績優良而有創意者,由科技部頒發研究創作獎,並頒發學生獎金新臺幣二萬元及獎狀一紙,以及指導教授獎牌一座,以資表揚。
最後修改時間:2021-07-02 AM 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