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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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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身份 | 學生 , 教師 |
申辦時間 | 會議舉行日七個工作日前向研發處提出申請(An application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Office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RD |
審查方式 | 隨時受理。 |
內容 | 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
三、申請途徑
結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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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 |
結案文件 | |
法規依據 | |
申請程序 | 流程圖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劉玉玲 |
分機 | 66899 |
常見問題 |   |
Q1 | 1.本補助案於申請前應注意的重要事項為何? 1.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須先向國科會申請補助;同一年度因已獲國科會補助而不得再申請者,得檢附前次國科會補助函,向研發處申請不同區域的定額補助。 |
Q2 | 2.如已獲校外單位補助,還可向研發處申請差額補助嗎? 2.獲校外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校內全額或差額補助。 |
Q3 | 3.如已向國科會申請補助但尚未收到回復函時,能否向校內申請補助? 3.申請者仍需要依校內規定在7個工作日前將校內申請案送至研發處,並註明已有向國科會申請但尚未核定,待審查結果出來再補交其國科會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