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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年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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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0-04-21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9年4月16日科部生字第109002252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補助之目的,在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資源,強化服務層次,提供研究人員共同使用。 三、本計畫110年度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評選服務中心與徵求年度計畫整併為一階段徵求計畫。 (二)總計畫主持人(中心主任)須彙整中心總計畫(表號M201-M303)、校內所有運作子計畫(表號M001-M006)及購置子計畫(表號M101-M107),以分項整合型計畫提出申請。 (三)本計畫全程執行期間自110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除購置計畫因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之配合款證明,研提一年期計畫以逐年核定外,中心總計畫與運作計畫均須研提5年期經費需求;經審查通過,以分年核定多年期方式核定。 (四)配合服務體系擴增為尖端及基礎二類,並依儀器所服務之主要學術領域規劃為材料、奈米製程、化學、物理、生科及其他等6組,以整合核心設施資源,運作或購置計畫須擇定所屬學門代碼7碼提出申請,俾利後續審查作業。例,學門代碼M8002B1=材料組基礎服務運作計畫、M8003A0=尖端服務購置計畫。 四、旨揭計畫作業要點、執行同意書與補助合約書,業修正函頒在案(109年3月24日科部自字第1090018223號函、109年4月6日科部自字第1090020097號函及109年3月31日政研發字第1090008297號函諒達),請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修正意旨擇要說明如下: (一)將「貴重儀器」修正為「基礎研究核心設施」,以回歸該等儀器之核心價值。 (二)於現行基礎服務架構外,增訂尖端服務以強化服務層次;落實儀器操作人員之專業訓練與管考,以提高服務體系運作效能。 (三)「貴儀中心使用額度」方案自110年1月1日起廢止,執行機構須綜合考量本計畫之服務學界精神與維運成本,依服務對象之資格覈實訂定服務收費標準。 五、本申請案請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 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並循科技部「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選擇計畫類別「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製作計畫申請書。 六、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至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 )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七、計畫內容相關疑義,請洽科技部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朱玉玲研究員,聯絡電話:(02)2737-7519。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聯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郭詠銘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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