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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09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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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0-06-17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9年6月3日科部產字第1090032215號函辦理。 二、依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三、旨揭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09年11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2、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3、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包含所有相關用印 、簽署文件、簽呈等等),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五、本案相關訊息請至科技部網站 (http://www.most.gov.tw) 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六、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科技部得依審議情形調減補助經費。如未獲計畫補助者,該部將不受理申覆。 七、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科技部產學司,聯絡電話:(02) 2737-7231、 2737-7241。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電話 :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延後收件 一、依科技部109年7月6日科部綜字第1090040497號函辦理;另科技部109年6月3日科部產字第1090032215號函諒達。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影響,科技部訂有「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有關合作企業配合款規定請依此原則配合辦理。 三、配合上開處理原則訂定,科技部修正「109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徵求公告」,據此校內收件截止時間配合延長至109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郭詠銘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0-07-16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 科技部函 附件二 本校函 附件三 先期技術移轉授權合約議定原則 附件四 計畫申請書 附件五 計畫補助合約書 附件六 計畫徵求公告 附件七 簽約請款作業流程 附件八 簽約請款作業說明 科技部延長收件函 本校延長收件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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