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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之補充說明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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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教育部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公告時間 | 2020-12-23 |
內容 | 主旨:函轉教育部公開徵求「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之 補充說明事項,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12月21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183666號函、109年12月3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170762號函及本校109年12月11日政研發字第1090078160號函(諒達) 辦理。 二、旨揭計畫教育部前於109年12月8日辦理說明會在案,重點說明事項如下: (一)本計畫包含17個領域,每一領域僅能提出一申請案,每案每年補助至多新臺幣500萬元,獲補助者應編列補助額度10%以上配合款;另得依「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規定,向科技部申請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 (二)計畫申請條件包含實體空間、國際表現及學術表現等3要件,條件皆須符合始得申請本計畫。惟在國際表現部分,倘學校某一領域於QS次領域排名前100名者,則不另計算學術表現,但仍應具備實體空間。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本校公告函、說明會簡報、計畫、計畫書格式及摘要表各乙份(如附件)供參。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蔡翔安 |
分機 | 62903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2-12-23 |
檔案下載 | 教育部來函 本校公告函(1091211) 說明會簡報 計畫 計畫書格式 摘要表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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