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0 年度第 1 期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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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1-03-11 |
內容 | 函轉科技部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延長「 110 年度第 1 期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申請受理期間,本校配合校內截止收件時間延後至 110 年 6 月 2 日(三)下午 5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110 年度第 1 期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校內截止收件為110年5月26日(三)下午5時止。 一、 依科技部 110 年 3 月 5 日科部文字第 1100013395 號函辦理。 二、 科技部為有效運用及公平分配延攬人才資源,善用高階人力智慧資本,俾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後研究人員能於最佳時機參與研究計畫提升研究能量,特定「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 三、 除依「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人文司申請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前開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科技部恕不受理。 四、 申請方式及時程: (一) 固定時程申請方式: 1. 第一期: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自 8 月 1 日起聘為原則)。 2. 第二期:每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自次年 1 月 1 日起聘為原則)。 (二) 隨到隨審申請方式: 1. 若為科技部人文司規劃推動計畫案之計畫主持人,且為配合計畫即時需求博士級研究人員者,得提出申請。 2. 已獲補助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因故於延攬期間提前離職,且所餘計畫 執行期限仍達四個月以上者,得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遞補。 五、 線上申請重點提醒: (一) 受延攬人於國外就讀博士學位者,應出具國外大學口試及論文審查通過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二) 受延攬人於國內就讀博士學位者,應出具經系所用印之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及口試會議紀錄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六、 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七、 有關逾期送出申請案者,請逕由所屬單位以本校名義備函,並請負責完成所有申請作業。 八、 本案申請相關訊息請逕至科技部網站查詢參閱;申請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聯絡人吳淑真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443。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聯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郭詠銘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1-06-02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 科技部函 附件二 本校函 附件三 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 附件四 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 附件五 申請入口畫面 附件六 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敍薪參考表 附件七 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 附件八 科技部延長收件函 |
相關連結 |   |
超連結 | 科技部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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