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1 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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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1-07-02 |
內容 | 科技部補助 111 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申請案 ,校內截止收件時間為 110 年 8 月25 日 (星期三)下午 5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一、 依科技部 110 年 6 月 25 日科部文字第 11000037144 號函辦理。 二、 為培育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人才,提升國家人文及社會科學之學術發展,特訂定旨揭研究方案。 三、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 研究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未註明條件取得日期者,以申請截止日期為採認之基準): 1. 推薦機構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 2. 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於台灣地區有固定住所之外籍人員。 3. 申請截止日前已在推薦機構連續任職二年以上,且最近二年未曾獲 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或本方案研究者。 4. 曾受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或本方案研究者,須於當年 12 月 31 日前,已履行完畢應盡之服務義務。 (二) 由申請單位自訂遴選條件,審查後向科技部推薦適當之研究人員;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三) 補助申請、期間及人數: 1. 赴中央研究院者:依旨揭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補助自次年 8 月 1 日起,期間以 6 個月至 2 年為限,每年以 30 名為原則。 2. 赴人文社會中心者:需經教育部審核同意,再由推薦機構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申請。補助期間以 6 個月至 2 年為限,每年以 30 名為原則。 四、 有意申請者,請登入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之「補助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完成線上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五、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紀憲珍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550,電子信箱:hcchi@most.gov.tw。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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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郭詠銘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1-08-25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 科技部函 附件二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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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連結 | 科技部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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