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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函轉教育部檢送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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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其他 |
機關名稱 | 文化部 |
公告時間 | 2021-08-13 |
內容 | 主旨:函轉教育部檢送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乙份,並自110年9月13日至10月15日止受理提案申請,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96172號函及文化部110年7月16日文藝字第1102025997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支持臺灣藝術研究,擴大結合國內藝術研究學術社群、專業館所及單位能量,投入推動本部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特修正訂定「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內容包含: (一)研究推廣型: 1、辦理臺灣藝術史研究、詮釋、盤點蒐集及培育研究人 才計畫。 2、編印出版品及影音影像紀錄計畫。 3、辦理維護、修復藝術檔案史料、作品之計畫。 4、發展保存修復技術、培育修復人才計畫。 5、辦理推展藝術史多元面貌之推廣活動及加值應用計畫。 (二)發展協作型: 1、成立或發展臺灣藝術研究相關組織、單位之計畫。 2、博物館、大專院校、在地研究單位、社群間之合作協力,合作協力,進行臺灣藝術史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運用於展覽策畫或相關推廣活動之計畫。 三、本案相關規定請參閱補助作業要點,提案計畫期程原則自110年11月起,可研提跨年度計畫(至多二年)。 四、本補助採線上申請,有意申請者,請自110年9月13日至10月15日止至文化部「獎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提交相關資料。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文化部承辦人朱曉俐小姐,電話:02-8512-6521,電子信箱:ingridchu@moc.gov.tw。 六、檢附教育部來函及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各乙份(如附件)供參。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蔡翔安 |
分機 | 62903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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