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1 年度 特約研究計畫補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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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1-11-15 |
內容 | 科技部自即日起公開徵求「 111 年度特約研究計畫補助案」,校內線上截止收件時間為 111 年 1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一、 依科技部 110 年 11 月 8日 科部綜字第 1100067601 號函(如附件一)辦理。 二、 為鼓勵特約研究人員投入長期性、前瞻性之研究,以帶動我國科技之發展,加速提升我國之科技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特訂定旨揭計畫作業要點。 三、 計畫主持人(即所稱特約研究人員),除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之非退休人員外,並須累獲科技部傑出研究獎二次且於第二次獲獎申請當年之八月一日起滿二年以上。 四、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 本特約研究計畫為至多三年期計畫,於同一期間內,以申請一件為限,但計畫主持人得同時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一般專題研究計畫。 (二) 本計畫執行期程自 111 年 8 月 1 日開始,於執行期間核給計畫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每月新臺幣三萬元,但不得同時領取科技部其他研究計畫研究主持費。 1. 曾執行一次三年期傑出學者研究計畫者,視同執行一次本計畫。 2. 計畫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第一項次數之限制,但與執行本計畫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 (1) 曾執行傑出學者研究計畫因科技部公告規定轉為一般型計畫。 (2) 配合科技部特殊任務而執行其他重大專案計畫致須終止本計畫 。 五、 有鑒於科技部受理件數龐大,為避免網路交通擁塞或不可抗力事件,務請申請人於旨揭期限前提早於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系統完成申請作業。另請所屬單位最遲務必於 111 年 1 月 3 日上午 10 點前完成申請系統確認,並自系統列印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於同日下午17 時前送達研發處,俾利依限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六、 有關逾期送出申請案者,請逕由所屬單位以本校名義備函,並請負責完成所有申請作業相關事宜。 七、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科技部綜合規劃司;聯絡電話: 02-2737-7980、2737-7440、2737-7847、2737-8010。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2-01-03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 科技部函 附件二 本校函 附件三 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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