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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2023年度臺灣與印度(MOST-DST)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3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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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2-02-15 |
內容 | 科技部與印度科技部(DST)共同徵求 2023年度臺灣與印度(MOST-DST)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3年期),校內截止收件時間為 1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5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一、依科技部 111 年2月10日科部科字第1110007887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係科技部與印度科技部(Department of Scienceand Technology/DST)依據雙方代表處簽署之科技合作瞭解備忘錄,鼓勵雙邊產學合作及學者互訪交流,爰共同推動雙邊合作研究計畫。
三、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四、合作領域: (一)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oT (Internet of Things), Big Data, Cyber Security
(二)Green Energy Technology/ Renewable Energy(solar energy and bioenergy)/ Clean Energy
(三)Micro/Nano-electronics, embedded systems & sensors (四)Biotechnology, Health care including functional genomics,
drug development and biomedical devices, Agriculture and
Food sciences
五、每項申請案須由臺灣及印度各 1 位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申請件數每人以 1 件為限。 六、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3年 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為期3 年,與印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七、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請選擇「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計畫類別請勾選「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計畫歸屬請依計畫研究主題及所屬學門勾選對應之學術司(勿選「科教國合司」)。 表 IM01 之「合作國家」請選「與單一國家合作」,「國別」請選填「印度」,「外國合作計畫經費來源」 為科技部雙/多邊協議機構,請選填「印度科技部」,並請所屬單位於次工作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八、旨揭徵求案申請條件及作業細則請詳閱申請須知,資訊同步公布於科技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九、檢送科技部來函及申請須知各1份。 十、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科技部陶正統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431;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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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2-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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