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1年度第2期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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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國科會 |
公告時間 | 2022-09-19 |
內容 | 函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111年10月1日起公開徵求111年度第2期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校內截止收件時間為111年10月31日(一)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轉知所屬教研、博士級研究人員及應屆博士畢業生,請查照。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1年9月16日科部文字第1110058826號函(如附件一)辦理。 二、除依國科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三點第(二)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申請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申請。受延攬人為續聘者須於申請時,同時繳交前一期工作報告;非依前揭期程內提出者,國科會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及時程: (一)固定時程申請方式: 1. 第一期: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自8月1日起聘為原則)。 2. 第二期:每年10月1日至10月 31日(自次年1月1日起聘為原則)。 (二)隨到隨審申請方式: 1. 若為國科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處規劃推動計畫案之計畫主持人,且為配合計畫即時需求博士級研究人員者,得提出申請。 2. 已獲補助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因故於延攬期間提前離職,且所餘計畫執行期限仍達四個月以上者,得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遞補。 四、申請重點提醒: (一)申請「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入口畫面如附件二。 (二)申請人(計畫主持人)於線上申請前,為確保資料正確,請延攬之博士級研究人員至「學術研發服務網」檢視「個人基本資料」是否為最新資料後,再登入系統申請。 (三)受延攬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如為應屆畢業者,得出具下列文件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1. 受延攬人於國外就讀博士學位者,應出具國外大學口試及論文審查通過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2. 受延攬人於國內就讀博士學位者,應出具經系所用印之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及口試會議紀錄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五、檢附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附件三)、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附件四)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附件五)。 六、申請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陳曉郁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617。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處,聯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2-10-31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國科會函 ![]() 附件二申請入口畫面 ![]() 附件三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試行要點 ![]() 附件四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 ![]() 附件五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 本校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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