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2年度第2期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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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國科會 |
公告時間 | 2023-09-08 |
內容 | 函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開受理112年度第2期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一案,線上受理申請時間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轉知所屬教研、博士級研究人員及應屆博士畢業生,請查照。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9月7日科會文字第1120059403號函(如附件一)辦理。 二、本案除依國科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三點第二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於112年度向人文處申請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2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將不予受理。受延攬人為續聘者,於申請時,須同時繳交前一期工作報告。 三、申請方式及時程: (一)固定時程申請方式: 1. 第一期: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自8月1日起聘為原則)。 2. 第二期:每年10月1日至10月 31日(自次年1月1日起聘為原則)。 (二)隨到隨審申請方式: 1. 若為國科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處規劃推動計畫案之計畫主持人,且為配合計畫即時需求博士級研究人員者,得提出申請。 2 已獲補助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因故於延攬期間提前離職,且所餘計畫執行期限仍達四個月以上者,得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遞補。 四、申請重點提醒: (一)申請「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入口途徑畫面如附件二。 (二)申請人(計畫主持人)於線上申請前,為確保資料正確,請延攬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先至「學術研發服務網」更新「個人資料(含研究成果、已發表著作)」以及確定系統上身份「博士級研究人員」,而非(博士生或碩士生),再登入系統申請。 (三)受延攬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如為應屆畢業者,得出具下列文件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1. 受延攬人於國外就讀博士學位者,應出具國外大學出具口試及論文審查通過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2. 受延攬人於國內就讀博士學位者,應出具經系所用印之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及口試會議紀錄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五、檢附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 (附件三)、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附件四)、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附件五)以及本校博士級研究人員聘任要點及教學研究費敘薪參考表(附件六)。 六、本案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陳曉郁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617。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聯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劉玉玲代理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3-10-31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國科會函 附件二申請入口途徑畫面 附件三國科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 附件四國科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 附件五博士級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格式 附件六本校博士級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敍薪參考表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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