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3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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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國科會 |
公告時間 | 2023-11-16 |
內容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開徵求113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校內截止收件時間為113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11月13日科會產字第1120075550號函辦理。 二、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旨揭計畫執行期間為113年6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 (二)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 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 25% 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 25 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 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 20 萬元。 2. 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 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3. 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 3 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包含所有相關用印 、簽署文件、專簽等等),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四、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 五、檢附國科會來函、徵求公告及計畫申請書格式供參,其餘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國科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之「動態資訊」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六、本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 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行政程序專案核准,並辦理採購。 七、如計畫選擇繳交先期技轉授權金,合作企業將先期技轉授權金繳交執行機構後,依規定繳交國科會部分,應由計畫執行機構辦理繳款事宜。 八、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會產學處電話:(02)2737-7740王小姐、(02)2737-7279吳小姐;有關申請系統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4-01-08 |
檔案下載 | 國科會函 徵求公告 申請書格式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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