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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函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即日起公開徵求第四期 「大學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地方人文發展與跨域治理計畫」,計畫申請時程請依說明四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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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國科會 |
公告時間 | 2024-08-28 |
內容 | 函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即日起公開徵求第四期 「大學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地方人文發展與跨域治理計畫」,計畫申請時程請依說明四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請查照轉知。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 年8 月22 日科會文字第1130059877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乃以地方治理創新的概念與發展之主軸思維,基於大學學術實用目標與地方社會需求,開展大學與地方政府制度化的合作,並由地方政府與大學共同商定政策議題,地方政府提出配合款(至少每年20萬元),大學則在國科會補助下提出具創新能量的解決方案,進而轉化成為地方政府治理政策,提升在地人民生活福祉。
三、本計畫為單一整合型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負責上傳計畫申請書,每機構限申請及執行1件,以中文撰寫為原則,同時應包括下列重點任務:
(一)「大地方三角」協力模式為基礎,大學協助地方政府落實:1.多元包容政策、2.社會創新政策與3.永續韌性政策等人文內涵之地方發展政策重點議題。
(二)協力地方治理創新機制。
(三)建構融合人文發展跨域合作之「大地方三角」互動模式。
四、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
1、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資格者(不含已退休人員)。
2、計畫主持人應任職於人文及社會科學相關系所,能負起規劃議題並執行研究計畫。
3、計畫專案得視需要跨校邀請相關領域的學者組成團隊,擔任共同主持人。
(二)本計畫執行期限以3年為一階段,每件申請案年度總經費以300萬元至600萬元為原則,執行期間原則自114年7月1日至117年6月30日止,但實際執行期間之起迄日期將視審查及經費預算等狀況核定。
(三)本計畫類別為「一般導向專案研究計畫」,學門代碼請填 HZZ11-大學與地方政府合作計畫,在後續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應檢附已取得各地方政府局處級以上具函配合方案之承諾書,及同意提供至少20萬元配合款之證明文件,並列出使用項目(如附件:合作承諾書)。
(四)本計畫申請時程如下:
1、計畫構想書的徵件期間:由於本計畫每校僅限申請一件,為推動計畫整合作業,校內計畫構想書申請作業,分為以下兩階段
(1) 第一階段: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將擬合作的地方政府、參與計畫的研究團隊成員之相關計畫資訊寄送至研發處,並請致電確認寄達情形,俾便在多案申請時進行相關協調事宜。
(2) 第二階段:請計畫主持人將計畫構想書及個人資料表(含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彙整成一份電子檔案,並請燒錄成光碟片,於113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送至研發處,俾憑備函提出申請。
2、研究計畫書的徵件期間:計畫構想書審查結果通過者,請計畫主持人於114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提出申請。
五、國科會訂於113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採實體及視訊會議並行, 舉辦徵件說明會,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KlrQKe,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六、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人文處 陳育芬小姐,電話:02-2737-7817, e-mail:ypchen@nstc.gov.tw;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七、檢附國科會來函、計畫徵求公告、構想申請書及合作承諾書各1份。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朱家昱 |
分機 | 66890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4-09-18 |
檔案下載 | 本校函 國科會函 徵求公告 構想申請書 合作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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