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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科技部補助105年度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計畫申請案,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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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5-05-14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4年5月11日科部綜字第1040032477號函辦理(如附件一)。 二、科技部為提升學術水準,促進學術交流,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在國內辦理學術推廣業務,特訂定旨揭要點。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應為申請機構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期刊總編輯。 四、申請機構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及任務,依人民團體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之全國性學術團體。 (二)定期辦理理監事改選,且其理監事成員中現任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教學研究人員占五分之三以上。 (三)近五年內,每年均定期出版四次科技類或二次人文社會科學及科學教育類以上之學術性期刊。 (四)近三年內曾主辦科普教育活動、學術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推廣活動(如學術競賽、展覽及研習)。 五、科技部自104年6月1日起開放線上申辦方式,請各申請機構參照「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如附件二);並於同年8月7日(星期五)前逕行函送科技部辦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六、本項計畫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參閱。 七、有關計畫申請問題,請洽科技部張君鈺小姐,電話(02)2737-7570;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 212-058、(02)2737-7590~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朱家昱編審代理 |
分機 |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 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 ![]() 本校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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