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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科技部徵求105年度「心智科學大型研究設備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校內線上截止收件時間為105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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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5-12-25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4年12月22日科部文字第1040090126號函辦理。 二、申請注事項: (一)本計畫書須由校長或副校長代表提出申請,且需以該代表之帳號至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線上完成申請。另須敘明本校提供之配合措施(包括提供置放儀器及進行服務所需之場地與所需之水電費用等)。計畫審查通過後,由中心主任擔任計畫主持人。 (二)計畫執行團隊需推派最能協助本計畫執行者擔任,執行團隊需含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之學者及相關的儀器專家。計畫書中並應具體說明主持人(即中心主任)、共同主持人之工作內容。 (三)計畫名稱之主標題為:「心智科學大型研究設備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副標題則由執行單位自行決定。 (四)本計畫執行期間自105年8月1日起,執行期限依審查結果核定,至多2年。 (五)計畫書內容至少應包括:(一)、前期計畫成果說明、(二)服務團隊之組織架構、任務及成員、(三)共同使用服務、人才培育、儀器維護與管理、研究諮詢、研究推動之規劃與執行、(四)提升儀器使用者研究績效之策略、(五)學校配合方案、(六)儀器服務現金收入之運用方式、(七)其他。 (六)若需博士後研究人力協助本項計畫之執行,應詳填相關表格,並說明必要性及工作內容,同時提出申請。 (七)線上申請完成,並請所屬單位於同年4月7日中午12時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朱家昱編審代理 |
分機 |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6-04-06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執行同意書 補助合約書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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