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科技部與美國NSF共同辦理「NSF/GEO/EAR-Taiwan Collaborative Research:Climate, Erosion and Tectonics (FACET)」 計畫,校內線上截止收件時間106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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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6-11-11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5年11月7日科部科字第1050087780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為加強推動我國與美國間之科研合作,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共同進行專案徵求合作研究計畫﹝Joint Research Projects﹞。 三、本項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申請重點提醒: (一)須符合Tectonics或Geomorphology and Land Use Dynamics研究主題。 (二)個別型或整合型皆可。若為整合型計畫,請以單一整合型計畫提出申請,研究型別勾選為「整合型計畫」。整合型計畫須包含總計畫和3個或以上之子計畫,並由各主持人詳實填寫表CM04「整合型研究計畫項目及重點說明」,並將總計畫與子計畫書內容彙整成乙份計畫書,再由總計畫主持人之服務機關向科技部提出申請。 (三)計畫執行期限:同美方計畫書 (至多5年期計畫)。 (四)英文計畫名稱以及計畫內容應與美方所提相同。 (五)本項「臺美雙邊科技合作計畫」不計入「研究案」計畫件數,惟須併入雙邊合作補助案計算,同時間雙邊合作補助案件數不得超過2件。如申請人目前已持有2件「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且其計畫執行日期均與本次徵求案之預定執行迄日達3個月以上重疊者,科技部得以不受理辦理補助。 (六)臺美雙方所需之合作研究經費,由科技部及美國NSF分別補助,兩方經費需求無須相等。我方計畫主持人提出之專題計畫申請書其經費編列﹝表 CM05﹞僅為我方團隊所需;請勿編列美方來臺之差旅費或生活費。 (七)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期限前於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系統線上提出申請,選擇「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計畫歸屬」勾選「自然司」,學門代碼請勾選「 M0512地形學」或者 「M0513地體構造學」。 (八)線上完成申請後,請所屬單位於106年1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點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四、計畫申請如有疑慮,請洽科技部胡秀娟小姐,電話:02-2737-7560;有關電腦或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朱家昱編審代理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7-01-09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計畫徵求說明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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