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科技部公開徵求補助106年「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校內線上截止收件時間為106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5時,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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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6-11-30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5年11月29日科部科字第1050091909號函辦理。 二、為補助國內優秀人才赴科技部指定之國外世界級公私立研究機構,研習關鍵性科技與人文社會研究項目,以培育我國未來發展所需之研發人才,並掌握自主研發能力,進而促成我國科研創新水準之躍升,特訂定旨揭作業要點。 三、計畫主持人及研習人員資格: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以一位為限)資格: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且不得為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 (二)研習人員資格:由計畫主持人選定赴指定國外研習機構研習之博士生、博士後研究人員,且須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計畫主持人得在補助額度內,依規劃性質及實際需要,申請下列項目補助經費: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國外差旅費:包括生活費、交通費、出國手續費及綜合補助費,並依行政院訂頒之「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規定報支。 (二)實驗費:包括研究計畫之耗材費及其他經核定之必要項目(如研習機構要求之管理費或儀器使用費等)。 (三)研習人員之公費:博士生每人每年補助上限新臺幣九十萬元,博士後研究人員每人每年補助上限新臺幣一百三十萬元。 (四)依前項規定受補助之研習人員,不得同時支領我國政府其他赴國外研習公費、獎學金或科技部補助博士後研究人員之薪資。 五、計畫申請及注意事項: (一)計畫主持人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研習人員人選,每一計畫應包含至少一位,至多三位研習人員,計畫執行日期自106年9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第二年期計畫順延一年)。補助額度以每一計畫每年新臺幣四百萬元為限,但國外研習機構提出特殊需求,經科技部部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部分研習機構對於研習人員可能有特殊條件限制或規定(例如美國自2016年底起有博士後最低薪資規定),請與研習機構確認其未有超出本計畫補助範圍(包括本計畫作業要點所列補助額度與補助項目)之其他條件要求,並請國外研習機構指導人簽署附件之「Letter of Understanding」後回傳給申請人(計畫主持人),連同其他計畫申請資料(含中英文申請書)一併上傳至線上系統送出。 (三)國外研習機構參考意見:申請人應提醒擬前往之國外研習機構指導人直接(非透過申請人)將意見於106年3月8日(星期三)前寄達科技部業務承辦人(whwu@most.gov.tw)。 (四)因適逢106年2月25日至2月28日連假四天,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期限前提早完成線上作業,並由所屬單位於106年2月24日(星期五)中午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六、有關本項計畫作業要點、年度關鍵領域及國外研習機構等資訊,請至科技部科教國合司網頁(https://www.most.gov.tw/int/ch)下載參閱。 七、計畫申請如有疑慮,請洽科技部吳宛勳君,電話:(02)2737-7810。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電洽科技部資訊處,聯絡電話:(02)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朱家昱編審代理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7-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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