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科技部人文司公開徵求106年度「新興科技創新營運模式研究中心設立與維運計畫」,科技部受理構想書時間至106年2月13日(星期一)止,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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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7-01-13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6年1月12日科部文字第1060003990號函辦理。 二、人文社會與科技發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科技發展最終的目的在於提升人類生活品質,透過人文社會的影響與發展,對經濟及產業產生貢獻。當前政府推動「五+2創新產業」政策,將生技醫藥、綠能、智慧機械、國防、新農業、循環經濟及亞洲矽谷等範疇,視為提升臺灣整體經濟發展及生活福祉的重要標竿。本計畫擬以「五+2創新產業」之新興科技創新營運模式為研究核心,期望能以人文社會與商管的研究為基礎,協助國內相關產業及企業的升級轉型與創新,並剖析新興科技創新營運模式對人文社會產生的影響。 三、本計畫採兩階段申請: (一)構想書:總計畫主持人於旨揭期限前將計畫構想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科技部承辦人趙雙駿先生信箱(shuchao@most.gov.tw),並去電(02-2737-7108)確認。 (二)獲審查通過構想書者,科技部預定於106年3月3日(星期五)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總計畫主持人。請總計畫主持人於106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於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線上提出計畫申請書,學門代碼勾選「H60-新興科技創新營運模式」。線上申請完成後,請所屬單位於106年4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點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四、申請具備條件及重點提醒: (一)計畫型別限整合型計畫(總計畫主持人彙整各子計畫後提出),計畫期程自106年6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共4年),科技部將視每年執行績效,分年審查,逐年核定。每組整合型計畫申請經費上限以新台幣1,000萬元為原則。 (二)針對自行選定之「五+2創新產業」已設立或規劃設立具有固定空間之研究中心。 (三)研究中心成員可由他校的教師及研發機構研究成員共同參與,但他校與研發機構成員不得超過1/2;亦可設置虛擬研究平台,或與國外學者共同合作。 (四)研究中心須與法人研究機構、地方政府、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工業區管理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與企業廠商等等至少1個單位簽署合作意願書。合作單位需承諾提供計畫經費至少10%以上做為配合款(可以人力或設備資源折抵)。 (五)研究中心於科技部補助停止後應有持續營運之規劃。 五、計畫申請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趙雙駿先生,電話:(02)2737-7108。有關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朱家昱編審代理 |
分機 | 66899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徵求公告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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