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科技部與捷克共同徵求2018-2020臺捷(MOST-GACR)雙邊合作研究計畫及2018-2019臺捷(MOST-CAS)雙邊國際合作人員交流PPP計畫,校內線上截止收件時間106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5時,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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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7-03-07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6年3月6日科部科字第1060015818號函辦理。 二、計畫徵求重點說明及申請注意事項: (一)2018-2020臺灣-捷克(MOST-GACR)共同合作研究計畫: 1、計畫類型屬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雙方組成合作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進行研究計畫。 2、合作研究計畫不限領域,惟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合作計畫書,且分別提送科技部及捷克科學基金會審查。捷克科學基金會之申請截止期限為2017年4月6日,我方計畫主持人應提前與捷方主持人議定合作計畫內容,以利捷方及時提出申請。 3、計畫執行期間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補助3年期計畫為原則,經費額度上限為每年新臺幣120萬元。 4、請在「學術研發服務網」之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內之【專題計畫】工作頁下第一項【專題研究計畫】點入後,選擇【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另於線上申請時,應另備臺捷(MOST-GACR)共同合作研究英文計畫書、捷方主持人履歷及近五年著作列表、捷方參與人員履歷資料等,彙整為單一PDF檔案(表IM03),並依指示上傳。 (二)2018-2019臺捷(MOST-CAS)雙邊合作計畫人員交流PPP計畫: 1、本案僅補助執行計畫之研究人員赴捷克交流所需之生活費、交通費及保險費。研究計畫支出如人事費、材料費、電腦使用費,不在補助之列。計畫期程分為一年期及二年期計畫,視第一年執行情況核定第二年計畫經費。 2、計畫執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每案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240,000元。科技部負擔我方人員赴捷克所需費用,捷克人員來臺費用由CAS負擔。 3、本計畫參與人員分為: (1)A類: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 (2)B類:助理教授級以上之專任教學人員及具博士學位之正式研究人員 4、本案須由臺捷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科技部及捷克CAS同時提出申請始能成立。 5、請在「學術研發服務網」之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點選【國際合作】進入【雙邊研究計畫(新)】,在【徵求中雙邊交流互訪計畫】選單中點選【台捷(MOST-CAS) 雙邊計畫人員交流PPP計畫】。另於線上申請時,須將合作雙方英文研究計畫書(需有雙方計畫主持人及機關首長簽名)、雙方主持人及參與人員英文履歷及近五年著作目錄等各項文件以PDF檔上傳至系統後送出。 三、因適逢106年5月27日至5月30日國定連假四天,申請前述旨揭計畫,請申請人於旨揭期限前提早於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另請所屬單位於1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中午12點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四、本案徵求內容,請逕至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sci/ch)下載參閱。 五、申請如有疑義,請電洽科技部李蕙瑩小姐,電話:(02)2737-7150;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電洽科技部資訊處,聯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朱家昱編審代理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7-05-22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臺捷合作研究計畫英文申請書 臺捷共同合作研究計畫申請須知 臺捷PPP計畫英文申請書 臺捷雙邊合作計畫人員交流 PPP計畫申請須知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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