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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函轉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公開徵求108年第二梯次「博士創新之星LEAP計畫」,線上截止收件日期為108年4月30日(星期二)止,免備函,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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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9-03-26 |
內容 | 一、依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08年3月25日國研授政創字第108080074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在培育臺灣高階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引領臺灣高品質人才連結未來世界以建立我國創新平臺,希望藉此開拓我國高階人才之能力與創新思維,並透過參與研習地之創新創業或相關社群活動,建立我國與海外創新資源之連結,並在返臺後能對臺灣產業或學研界有所貢獻。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50萬元為限。 三、本計畫申請人資格如下: (一)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40歲(含)以下。 (二)學歷: 1、具有國內外博士學位者(若具十大產業創新相關背景者優先: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智慧機械、國防航太、新農業、循環經濟、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文化科技、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產業) 。 2、非博士者,符合國家科技發展方向之相關經歷,並有特殊事蹟(包括但不限於科技創新競賽獲獎、傑出學術研發成果、領導公私部門研發專案及應用之經驗、從事科技新創並有具體成果等)。 (三)須提供英語能力鑑定之測驗結果,詳依各研習機構規定。 (四)本計畫優先補助未曾受領政府公費補助出國之申請人,本計畫補助以領取乙次為限(含產業組與學研組)。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期限前逕至至官方網站 (http://leap.stpi.narl.org.tw/index.htm) 備齊相關資料上傳,完成申請作業。 五、計畫申請如有疑慮,請洽計畫辦公室產業組黃小姐,電話:(02)2737-7033、學研組林小姐,電話:(02)2737-7768。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9-04-30 |
檔案下載 |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函 海報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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