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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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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教育部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公告時間 | 2023-11-22 |
內容 | 主旨:檢送教育部自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起至113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受理「11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1月6日臺教技(三)字第1122303208號函、112年11月14日臺教技(三)字第1122303297號函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重點如下:
(一)補助類型與申請對象:
1、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公私立大專校院配合國家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媒合相關領域之合作機構及學校,共同辦理人才培育專班。
2、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公私立技專校院。
3、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列為專案輔導學校者,不得申請。
(二)「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之經費編列、申請件數及計畫申請相關注意事項:
1、經費編列:
(1)每件補助開班費用新臺幣70萬元為限,得編列兼任計畫主持人事費用,並應編列占補助款10%以上之自籌款。
(2)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辦理。另工讀費補助款編列上限為總補助額度20%,雜支費編列上限為總補助額度10%。
2、申請件數:不以1件為限,惟申請前,各院系所等單位應予評估培育能量及執行能力。
3、計畫申請相關注意事項:為落實就學協助機制,扶助弱勢學生安心學習,順利銜接就業,如搭配高教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鼓勵並優先甄選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參與本計畫「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且前述參與學生占專班一半以上,則專班在籍學生人數不受至少30名之限制。惟應於計畫申請書「貳、二、(三)專班規劃」具體敘明針對弱勢學生之優惠甄選、錄取及輔導機制。
(三)計畫申請方式及期程:
1、本計畫採線上申請方式,有意申請者,請於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起至113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至本計畫網站(https://iac.twaea.org.tw/)完成線上填報作業,逾時歉難受理。
2、應於113年2月7日(星期三)前備函並檢具匯出之計畫申請書紙本,包括經費申請表(1式1份,需核章)、經費明細表(1式1份)及相關證明文件到部(以郵戳為憑),公文副本(含附件)請送至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10023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5樓之1)。
三、本計畫申請或系統操作等相關問題,請洽詢計畫專案辦公室葉小姐(02-3343-1291)、林小姐(02-3343-1180)及賴小姐(02-3343-1182)。另相關廠商媒合相關需求,得洽「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各領域執行辦公室協處,其聯繫方式詳參附件。
四、隨文檢附教育部來函2份、「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計畫申請書格式及「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各執行辦公室負責領域工作圈及聯繫方式」各1份(如附件)供參。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蔡翔安 |
分機 | 62903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4-01-31 |
檔案下載 | 教育部來函 教育部來函 「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計畫申請書格式 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各執行辦公室負責領域工作圈及聯繫方式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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