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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公告本校106學年度學術研究獎自106年12月15日起接受申請,敬請有意申請者於107年1月15日下午4時前完成學術研究獎申請系統線上申請流程,並於當日下午5時前以公文掛號方式檢送相關申請文件至研發處學術評鑑組始完成申請作業。
公告-獎勵類
張貼人:王詩婷 ╱ 公告日期:2017-12-15研發處公告本校106學年度學術研究獎自106年12月15日起接受申請,敬請有意申請者於107年1月15日下午4時前完成學術研究獎申請系統線上申請流程,並於當日下午5時前以公文掛號方式檢送相關申請文件至研發處學術評鑑組始完成申請作業,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依據105年11月19日第191次校務會議通過修訂之「國立政治大學學術研究獎勵辦法」及106年12月12日第40次遴選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有優良研究成果,且五年內獲科技部研究計畫補助三年以上者,得依本辦法提出申請或由他人推薦申請。所稱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以「科技部網站/學術研究/學術補助獎勵查詢/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為認定範圍,且五年內須有三年以上科技部研究計畫。
三、審查作業:
(一)步驟:分組初審、跨組複審、特優外審、遴選委員會共識決決審。分組組別為人文學、社會科學一、社會科學二、自然科學及理工,各組含括之學門請見申請系統,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學門歸屬。
(二)審查原則:以出版著作之品質與影響力為主要考量。
四、申請作業:
(一)本校學術研究獎本年度採線上申請系統,該系統結合教師論著目錄資料庫,主動匯入申請人論著目錄,請申請人務必先行維護更新個人論著目錄資料,以免影響權益。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自系統填寫印製)。
2、5年內主持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清單(由系統自研發處子系統自動 導入印製,新進教師須自行維護新增非服務政大期間之科技部研究 計畫紀錄)。
3、近3年研究成果說明(自系統填寫印製)。
4、近5年參考著作清單(由系統自教師論著目錄資料庫自動導入印製。為因應學術發展多元性,參考著作清單不限期刊論文或專書或專書篇章,希望申請人能盡量完整呈現個人近五年不同出版型態或在不同管道之發表情形)。
5、三項代表著作,其中需至少一項為過去三年未曾提出申請之新的且正式出版之期刊論文或專書或專書篇章。
(1)請自系統導入之教師論著目錄清單勾選三項代表著作,並全文上傳至申請系統,以利線上審查之需。
(2)學術期刊之論文須於三年內以本校名義發表在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此處所稱三年內係以曆年計算,即申請前三年的元月一日起至申請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學術性專書或專書篇章須於五年內以本校名義發表在國內外具審查制度之出版社或研究機構,此處所稱五年內係申請前五年的元月一日起至申請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合著說明文件:代表著作如屬多人合著者,須提出合著說明文件,請自系統下載格式,填寫、簽署完後請掃描上傳,紙本正本請連同申請表於提出申請時繳交研發處。
7、代表著作證明文件:
(1)代表著作為學術期刊之論文發表於獲重要學術期刊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者(如SCI、SSCI、TSSCI、Scopus、或各學門看重之期刊資料庫等),請上傳該期刊屬重要學術期刊資料庫之證明文件。
(2)代表著作為專書、專書篇章及非屬重要學術期刊資料庫收錄之學術期刊論文,請上傳說明審查程序或證明審查通過之文件。
8、其他文件:由申請人視需要上傳影響指數或引用指數或其他足以強調該著作價值之佐證文件(非必要文件)。
9、推薦函(非必要文件,可自系統下載格式)。
(三)系統流程:
1、請至本校網站首頁登入iNCCU,點選校務系統web版/教師資訊系統/學術研究獎申請系統,先更新或確認個人近5年論著目錄後,填寫申請資料;新進教師請至校務系統web版/教師資訊系統/研究服務/自行維護計畫系統新增非服務政大期間之科技部研究計畫紀錄。
2、完成所有線上資料填寫後,自系統印製申請文書並簽署、若有推薦函者請檢附,於規定期限內送研發處。
(四)申請人應遵守學術倫理,相關資料提供如違反誠信原則,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一)本校學術研究獎本年度採線上申請系統,該系統結合教師論著目錄資料庫,主動匯入申請人論著目錄,請申請人務必先行維護更新個人論著目錄資料,以免影響權益。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自系統填寫印製)。
2、5年內主持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清單(由系統自研發處子系統自動 導入印製,新進教師須自行維護新增非服務政大期間之科技部研究 計畫紀錄)。
3、近3年研究成果說明(自系統填寫印製)。
4、近5年參考著作清單(由系統自教師論著目錄資料庫自動導入印製。為因應學術發展多元性,參考著作清單不限期刊論文或專書或專書篇章,希望申請人能盡量完整呈現個人近五年不同出版型態或在不同管道之發表情形)。
5、三項代表著作,其中需至少一項為過去三年未曾提出申請之新的且正式出版之期刊論文或專書或專書篇章。
(1)請自系統導入之教師論著目錄清單勾選三項代表著作,並全文上傳至申請系統,以利線上審查之需。
(2)學術期刊之論文須於三年內以本校名義發表在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此處所稱三年內係以曆年計算,即申請前三年的元月一日起至申請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學術性專書或專書篇章須於五年內以本校名義發表在國內外具審查制度之出版社或研究機構,此處所稱五年內係申請前五年的元月一日起至申請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合著說明文件:代表著作如屬多人合著者,須提出合著說明文件,請自系統下載格式,填寫、簽署完後請掃描上傳,紙本正本請連同申請表於提出申請時繳交研發處。
7、代表著作證明文件:
(1)代表著作為學術期刊之論文發表於獲重要學術期刊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者(如SCI、SSCI、TSSCI、Scopus、或各學門看重之期刊資料庫等),請上傳該期刊屬重要學術期刊資料庫之證明文件。
(2)代表著作為專書、專書篇章及非屬重要學術期刊資料庫收錄之學術期刊論文,請上傳說明審查程序或證明審查通過之文件。
8、其他文件:由申請人視需要上傳影響指數或引用指數或其他足以強調該著作價值之佐證文件(非必要文件)。
9、推薦函(非必要文件,可自系統下載格式)。
(三)系統流程:
1、請至本校網站首頁登入iNCCU,點選校務系統web版/教師資訊系統/學術研究獎申請系統,先更新或確認個人近5年論著目錄後,填寫申請資料;新進教師請至校務系統web版/教師資訊系統/研究服務/自行維護計畫系統新增非服務政大期間之科技部研究計畫紀錄。
2、完成所有線上資料填寫後,自系統印製申請文書並簽署、若有推薦函者請檢附,於規定期限內送研發處。
(四)申請人應遵守學術倫理,相關資料提供如違反誠信原則,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最後修改時間:2017-12-19 AM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