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國科會
張貼人:劉世賢 ╱ 公告日期:2017-06-07一、依科技部106年5月18日科部綜字第1060032898號函辦理。
二、本校執行中科技部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如有不符本次修正規定者,請於本修正部分規定案生效日起3個月內向科技部提出計畫變更。
三、檢附科技部來函、「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及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各1份。
最後修改時間:2017-06-07 PM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