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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發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公告-國科會
張貼人:朱家昱 ╱ 公告日期:2024-12-18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2月13日科會科字第1130085549號函辦理。
二、國科會依本要點第二點第四款規定之年輕研究人員,包含大學生、研究生及博士後人員,其等參與國際交流活動,需支用相關業務費及國際差旅費等。而現行第五款之原意係規範上述人員,不得重複支領國科會補助之工作酬金。為避免疑義,爰修正旨揭要點第八點第五款:「已獲國科會其他補助案之專任、兼任人員、臨時工等協助人員,在原工作時間內,不得再支領本補助案之工作酬金。」
二、國科會依本要點第二點第四款規定之年輕研究人員,包含大學生、研究生及博士後人員,其等參與國際交流活動,需支用相關業務費及國際差旅費等。而現行第五款之原意係規範上述人員,不得重複支領國科會補助之工作酬金。為避免疑義,爰修正旨揭要點第八點第五款:「已獲國科會其他補助案之專任、兼任人員、臨時工等協助人員,在原工作時間內,不得再支領本補助案之工作酬金。」
三、檢送國科會來函、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第八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最後修改時間:2024-12-18 PM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