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與捷克技術署(TACR)共同徵求2026年臺捷(NSTC-T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研究計畫
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 年5 月2 日科會科字第114002795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乃係為逐步導引臺捷雙邊科技朝國際產學層面
合作發展,鼓勵國內學研機構與國研院等研究型法人積
極參與,組成研究團隊,透過執行國際合作計畫與國際
接軌共同推動互利互惠跨國合作。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現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計畫主持人執行國科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捷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TACR相關規定處理。
四、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必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分別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國科會及捷克技術署。
(二)臺捷雙方計畫主持人應於提申請案前充分溝通及討論計畫內容,雙方計畫名稱應相同且合作內容應經雙方同意。
(三)本計畫執行期程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四)本計畫型態屬國際合作鏈結法人類型,目標於發展創新技術並延伸至應用面及商品化層面。
(五)雙邊國際合作計畫應將臺捷雙方研究人員互訪交流視為彼此重要合作活動並列入計畫,系統內申請表IM02得以中文或英文撰寫。
(六)國內所組成計畫團隊必須鏈結國內研究型法人(如國家實驗研究院或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參與計畫,並有研究人員列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填列於 CM06 主要研究人力表);國內公司以經費自籌或提出配合款參與者優先考量。
(七)捷方計畫團隊申請人以業界(公司)為主,並得以與聯合大學及其他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八)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工作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九)本計畫徵求訊息請至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查詢參閱,雙方申請主持人分別依國科會及捷方TACR之規定辦理。
六、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