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計畫

:::
研究計畫 / 其他
標題檢送客家委員會訂定「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並廢止「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作業要點」及「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自109年6月10日生效,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機關類別其他
機關名稱客家委員會
公告時間2020-07-09
內容
主 旨:
檢送客家委員會訂定「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並廢止「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作業要點」及「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自109年6月10日生效,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內 容:
一、依客家委員會109年6月10日客會綜字第10960002724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結合國內外各大學校院資源並鼓勵學者、專家、博士生或從事客家研究者,積極從事客家相關研究,爰整併相關作業要點及補助計畫,訂定「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旨揭要點重點摘錄如下:
(一)獎勵補助範圍: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之推動(個別型及整合型計畫、客家課程之開設、國內外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之交流、客家研究全時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人員之獎助。
(二)獎勵補助對象及得申請之項目:
1、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系所,得申請整合型計畫、客家課程之開設、國內外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之交流、客家研究全時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人員之獎助。
2、從事客家相關研究之學者、專家、文史工作者得申請個別型專題研究計畫。但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且為編制內專任人員,應由任職學校(機構)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
(三)獎勵補助項目及內容:
1、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之推動,得申請研究人力費、耗材、物品等費用、國內外差旅費及校方行政管理費。請本校申請人依客委會規定上限編列行政管理費,以利本校各項業務之推展。
2、客家課程之開設,得申請鐘點費、課程規劃及執行費及課程兼任助理費。
3、國內外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之交流,得依實際需要,申請經費補助,如推動客家研究國際學術研究聯盟、籌組團隊赴海外參與國際學術組織會議、邀請國際客家研究人員短期訪問及辦理客家學術研討會等。
(四)申請期間及程序:案件截止日期依作業要點規定時間辦理(如下),並統一至客委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登錄申辦程序,申辦資料函送客委會。
1、「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之推動」、「客家課程之開設」及「博士後研究人員之獎助」案件收件截止日期均為每年度6月30日。
2、「國內外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之交流」由申請單位於活動辦理二個月前(當年度辦理計畫至遲應於10月20日前申請)。
3、「客家研究全時博士生」收件截止日期為每年度9月30日。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客委會吳錦棋先生,連絡電話:(02)89956988轉518、E-Mail:ha0485@mail.hakka.gov.tw。
四、隨文檢附客委會來函及「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各乙份(如附件)供參。
 
 
承辦單位學術推展組
承辦人蔡翔安
分機62903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2021-07-09
檔案下載 客家委員會函 Adobe PDF
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 Adobe PDF
本校函 Adobe PDF
相關連結 
超連結

獲獎訊息獲獎訊息獲獎訊息
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研究倫理線上審查系統政治大學出版社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