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0年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 |
---|---|
機關類別 | 其他 |
機關名稱 | 文化部 |
公告時間 | 2020-11-11 |
內容 | 主旨:函轉教育部檢送文化部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2日止公開徵求110年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乙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4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160110號函及文化部109年11月2日文版字第1093045035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加速推動並鼓勵民間從事臺灣漫畫相關研究,拓增臺灣漫畫研究能量,以作為未來國家漫畫博物館史料研究、文物典藏之參考,特訂定「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並鼓勵各界踴躍投入臺灣漫畫研究的行列。
三、本次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案徵件重要內容如下: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2、副研究員或相當副研究員資格以上人員。
3、擔任講師職務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
4、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5、任職於漫畫相關產業之組織團體,如出版社、圖書館、 博物館、文史工作室、法人團體、基金會等。
(二)補助主題:
1、臺灣漫畫史
2、臺灣漫畫作者、出版社
3、臺灣漫畫與國際漫畫
4、臺灣漫畫跨領域研究
5、臺灣漫畫展覽、表演活動
6、臺灣漫畫人文社會
7、其他有關臺灣漫畫之主題研究
(三)補助原則:
1、未公開發表或出版之臺灣漫畫史或文物相關研究計畫。
2、申請者前次獲補助案件未辦理核銷結案完成前,如提出第二次補助申請,須另檢附前次獲補助計畫截至申請時之執行概況說明,作為補助申請案之審查參考。
3、研究計畫確有跨年度執行實際需求者,得研提跨年度計畫,並以二年為限(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四)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四、有意申請者請自即日起至12月2日止,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莊小姐(02-85126461)。
六、檢附教育部來函及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各乙份(如附件)供參。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蔡翔安 |
分機 | 62903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0-12-02 |
檔案下載 | 教育部來函 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本校函 |
相關連結 |   |
超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