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2022 年度臺捷(MOST-G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2-3 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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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1-03-02 |
內容 | 科技部捷克科學基金會徵求 2022 年度臺捷(MOST-G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2-3 年期),校內截止收件延長為110年4月16日(三)下午5時止。 一、 依科技部 110 年 2 月 19 日科部科字第 1100009975 號函辦理。 二、 科技部為推動與中歐及東歐國家促進科學技術交流,與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於 2008 年簽署科學與技術合作備忘錄, 共同補助旨揭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 三、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以現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案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 計畫主持人執行科技部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科技部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三) 合作領域: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 四、 申請注意事項: (一) 計畫件數規範:本案不列入科技部一般專題計畫件數計算,惟同年度計畫主持人執行「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型(add-on)國際合作計畫」類型計畫以不超過 2 件為限。 (二) 臺捷雙方計畫主持人應於提申請案前充分溝通及討論計畫內容,雙方計畫名稱應相同且合作內容應經雙方同意。 (三) 雙邊國際合作計畫應將臺捷雙方研究人員互訪交流視為彼此重要合作活動並列入計畫,系統內申請表 IM02 得以中文或英文撰寫。 (四) 臺捷雙方所需合作研究經費,分別由科技部及 GACR 補助,兩方所 提經費需求無須相同但不宜差距太多。 五、 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請選擇「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計畫類別請勾選「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計畫歸屬請依計畫研究主題及所屬學門勾選對應之學術司(勿選「科教國合司」)。 表 IM01 之「合作國家」請選「與單一國家合作」,「國別」請選填「306-捷克」,「外國合作計畫經費來源」為科技部 雙/多邊協議機構,並選填「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六、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胡秀娟;電話:02-2737-7560。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郭詠銘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1-04-16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 科技部函 附件二 本校函 附件三 申請須知 附件四 計畫申請書 附件五 科技部延長函 附件六 本校延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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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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