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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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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 / 國科會
標題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
機關類別國科會
機關名稱科技部
公告時間2021-11-10
內容 科技部自即日起公開徵求「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校內線上截止收件時間為 111 1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一、      依科技部 110 11 3 日科部綜字第 1100066919 號函(如附件一)辦理。

二、      旨揭計畫目的乃係年輕科研人才為我國社會中堅之科研主力,學術能量的提升將攸關國家永續發展。為培育我國下世代科研人才,整合相關政策與研究資源,擘劃其養成策略作法,透過穩定之研究資源投入,促使具潛力之年輕優秀學者於研究職涯初期能專注於新興議題、或跨領域研究、或接軌國際科研計畫等重點研究方向,鼓勵突破科學之既定思維,提升科學技術研發能量,為臺灣布局 2030 年跨世代優秀科研人才,特增列本方案。

三、      包括「新秀學者」、「優秀年輕學者」及「國際年輕傑出學者」三類別,計畫類別、內涵及申請人(計畫主持人)資格,分述如下:

(一)  新秀學者:

1. 鼓勵並培植初入研究職涯且具研究潛力之新世代年輕學者勇於進行新興議題的探索,嘗試具前瞻跳躍的各種發想,為國內學術研發領域吸引優秀人才。

2. 計畫主持人須為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 5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 5 年以內者。申請時得不具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但須於取得資格後計畫始得核定執行。

3. 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以 25 件為原則,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 500 萬元為原則。

(二)  優秀年輕學者:

1. 培植已任職於我國科研機構之優秀年輕學者,在既有的研究基礎上進 一步地深化其研究實力,達到科學突破與實務應用。

2. 年齡在 45 歲以下( 1977 1 1 日以後出生)且具備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

3. 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件數及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依審查結果擇優核給。

(三)  國際年輕傑出學者:

1. 支持年輕學者長期投入創新構想,引領並鏈結國際學術社群,促進臺灣與國外學術機構交流合作,以提升研究之國際水準及學術影響力。

2. 年齡在 45 歲以下(1977 1 1 日以後出生)且於國內外已具獨立研究資歷,及建立國際團隊等國際學術相關表現者。申請時得不具該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但須於取得資格後計畫始得核定執行。

3. 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以 15 件為原則,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 1,000 萬元為原則。

(四)  前項各款所列年齡或研究資歷年限,如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依胎次再延長,每胎次延長二年,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      申請方式:

(一)  申請人已具該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請依該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並依資格及計畫類別內涵擇一提出申請,每人限提一件計畫。

(二)  申請時未具該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僅得申請「新秀學者」及 「國際年輕傑出學者」,申請人得依資格及該二類計畫內涵擇一提出申請,每人限提一件計畫,並製作下列文件後,逕將申請文件上傳至該部專題研究計畫線上作業系統。

1. 計畫申請書。

2. 身分證明文件(本國籍者應提供身分證影本,非本國籍者應提供護照影本)。

3. 博士學位證書。但應屆畢業者,得先出具計畫申請書及下列文件向該部提出申請:

(1)   申請人於國外就讀博士學位者,應提供國外大學出具口試及論文審查通過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所附證明文件均須提供中譯本。

(2)   申請人於國內就讀博士學位者,應提供經系所用印之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及口試會議紀錄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三)  申請人已具該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不得以未具該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申請「新秀學者」及 「國際年輕傑出學者」,違反者,不予受理。經審核通過或核定執行者,撤銷該補助計畫並限期繳回全部補助經費。

五、      申請時不具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依第四點第二項申請, 經審查通過者,依下列規定辦理計畫核定:

(一)  申請人自收到該部通知函起,應於當年度八月一日起至次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取得該部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申請機構同意聘任之證明文件並符合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逾期未取得者視同放棄補助。

(二)  申請機構應自起聘日起一個月內函送申請人之聘書、博士學位證書(申請人如為應屆畢業者)、機構配合事項承諾書、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及該部通知函影本向本部辦理計畫核定,逾期未完成者,通知函失其效力。

(三)  前款規定之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最長得延長至起聘日起三個月內函送該部辦理計畫核定。但因情形特殊,經該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  科技部審核後將發函通知申請機構,計畫執行期間及研究計畫補助之簽約撥款事宜,依核定函規定辦理。

六、      申請人已具該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經審查未達各該類補助標準者之後續作法:

(一)  「國際年輕傑出學者」或「新秀學者」:未申請 111 年度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且 111 8 1 日後未執行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者,得自該部通知計畫未通過之日起一個月內,調整計畫規模後,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當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

(二)  「優秀年輕學者」:得經審查轉為一般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並依其規定辦理。

七、      申請人已具主持人資格者,務請於旨揭期限前,提早於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系統完成申請作業。另請所屬單位最遲務必於 111 1 3 日上午 10 點前完成申請系統確認,並自系統列印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於同日下午 17 時前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申請人未具主持人資格者,亦請申請人應依旨揭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系統作業(免備函)。

八、      有關逾期送出申請案者,請逕由所屬單位以本校名義備函,並請負責完成所有申請作業相關事宜。

九、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科技部綜合規劃司;聯絡電話: 02-2737-79802737-74402737-78472737-8010。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承辦單位 
承辦人陳瑞英
分機66899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2022-01-03
檔案下載 附件一 科技部函 Adobe PDF
附件二 本校函 Adobe PDF
附件三 徵求公告 Adobe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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