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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2年度「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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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2-06-20 |
內容 | 科技部公開徵求112年度「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計畫」補助案 ,自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該部截止收件時間為111年8月10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一、依科技部 111 年 6 月 16 日科部綜字第1110034965 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為提升學術水準,促進學術交流,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在國內辦理學術推廣業務,特訂定旨揭作業要點。 三、計畫申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機構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及任務,依人民團體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之全國性學術團體。 2. 定期辦理理監事改選,且其理監事成員中現任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教學研究人員占五分之三以上。 3. 近五年內,每年均定期出版學術性期刊。 4. 近三年內曾主辦科普教育活動、學術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推廣活動(如學術競賽、展覽及研習)。 (二) 計畫主持人資格:應為申請機構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期刊總編輯。 (三) 補助類別:「出版學術期刊」及「辦理學術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各式學術研討、推廣、科普教育或支持女性投入科研等活動)。 (四)補助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至三年。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逕行備函送至科技部辦理。 四、本計畫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科技部網站「 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下載或參閱。 五、本申請案相關疑義請洽科技部房羿君小姐,電話:02-2737-7567;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朱家昱編審代理 |
分機 | 66899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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