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年「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
---|---|
機關類別 | 教育部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公告時間 | 2025-04-01 |
內容 |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10日臺教高(一)字第1142200588號辦理。 二、教育部為有效連結大專校院研發能量及產業資源,並鼓勵STEM領域與跨領域之學生及教研人員投入STEM領域研究,並加強建立女性友善學習研發環境,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STEM領域人才,業推動旨揭計畫。 三、本申請案之申請相關說明如下: (一)件數:各校申請以5案為限,每一計畫主持人申請1案為限。 (二)計畫主持人應具備資格: 1、近3年曾參與或執行教育部或各部會相關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合作計畫或技術移轉案者。教育部或各部會相關競爭型計畫及產學合作培育計畫,例如教育部補助大學產業創新研發計畫、經濟部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科技部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等計畫。 2、具備近3年產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者。 3、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應為同校。 4、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要點,資格1、2須擇一符合。經教育部核定高教深耕第二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不得為計畫主持人。 (三)領域類別:1. 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2.資通訊科技;3. 工程、製造及營建。 (四)每一申請案須與1家以上企業在STEM領域進行合作,並簽訂合作契約。 四、經費補助原則: (一)經費補助上限:每案每年最高全額補助300萬元。 (二)提供女性參與增額補助: 1、支持女性教研人員及培育女學生之規劃及參與情形,每案每年最高增額補助100萬元。 2、增額補助經費應支用於支持女性教研人員之教學研究,並獎勵女學生之學習及鼓勵投入STEM領域就業輔導。 (三)補助經費包括經常門及資本門。 五、本案申請作業請於114年4月25日(五)前完成線上申請(網址:http://stem.nycu.edu.tw),並請將申請計畫書(計畫主持人應簽名或蓋章)及相關文件電子檔(PDF檔及ODT檔)擲送研發處彙辦(電子檔請寄送j545725@nccu.edu.tw電子郵件),俾利備函彙送教育部審查。 六、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張世明專員或彭冠婷專員,電話:02-2570-0202#322、#323,電子信箱:stem@nycu.edu.tw。 七、隨文檢附教育部來函及「114年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各乙份(如附件)供參。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蔡翔安 |
分機 |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5-04-25 |
檔案下載 | 本校函 ![]() 教育部函 ![]() 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 |
相關連結 |   |
超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