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2016年科技部與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雙邊協議下人員交流(PPP)計畫,校內截止收件時間為104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
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5-06-01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4年5月22日科部科字第1040035187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我國年輕學者及研究人員國際學術合作經驗,科技部自1998年起分別與德國(DAAD)、匈牙利(HAS)、保加利亞(BAS)、波蘭(PAS)、捷克(ASCR)及斯洛伐克(SAS)等國家之學術補助單位簽署以計畫為基礎之人員交流計畫(Project-Based Personnel Exchange Program, PPP),俾促進雙方因研究計畫需要之人員交流合作。 三、計畫補助分為單年期及二年期計畫,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240,000元。第二年經費核定得視第一年執行情況酌予增減。 四、本申請案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科技部及德國DAAD同時提出申請,申請案始獲成立。申請程序如下: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於首頁「線上申辦登入」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後依序點選: 1、「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在「申辦項目」下點選「國際合作」、進入「雙邊研究計畫」申請。 2、新增計畫時,請填具各項申請資訊欄位,同時將合作雙方之PPP 計畫申請表(需有雙方計畫主持人及機關首長簽名)、英文研究計畫書、雙方參與人員英文履歷及近五年著作目錄等各項文件以PDF檔上傳至系統後送出。 (二)計畫主持人任職機構於系統中彙整後送出。 (三)德方計畫主持人申請程序請參考DAAD 相關網站(https://www.daad.de/hochschulen/kooperation。 (四)申請案經科技部及DAAD分開獨立審查,須獲得臺德雙方審查皆通過者始獲補助。 五、有意申請者,須於旨揭期限內務必完成線上作業,並由所屬單位於104年6月26(星期五)中午前將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六、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92。申請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聯絡人高亞眉小姐,(02)2737-7559。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5-06-25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臺德國際合作人員交流PPP計畫 本校函 |
相關連結 |   |
超連結 |
:::
研究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