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科技部公徵求2017-2019年「台蒙雙邊協議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及研討會」,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收件時間106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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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7-04-07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6年4月5日科部科字第1060021776號函辦理。 二、計畫徵求重點說明及申請注意事項: (一)台蒙雙邊合作研究計畫: 1、須向台灣及蒙古各一位主持人組成一個研究群,共同提出並完成;蒙方計畫主持人則請依蒙古教育文化科學部─蒙古科學技術基金會規定提出申請,台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科技部規定且具備中華民國籍於線上提出申請,雙方計畫名稱(可用英文)須相同,申請件數每人以一件為限。計畫執行期間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至多3年。 2、每件計畫經費每年平均規模為US$36,000,台蒙雙方至多各獲其中1/2經費用以執行計畫,故台方申請時經費(表CM05)只須填具台方計畫費用,另應附上雙方主持人及主要研究人員英文履歷及其著作目錄、Form MN-001-008及國際合作計畫表IM03等相關資料,並以PDF檔於線上表IM03處上傳。 3、有意申請者,請旨揭期限前於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系統申請,選擇「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同年5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二)台蒙雙邊研討會: 1、由台灣及蒙古各一位主持人共同討論議定後分別提出申請,蒙方主持人須符合MECS之規定向科技部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台方主持人及成員資格須符合科技部規定且具備中華民國籍,雙方研討會名稱須相同。研討會舉辦時間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間均可。 2、屬校際交流或培訓班授課性質,補助總經費以美金3萬元為上限;其中補助差旅費以符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發表論文者為限。補助訪問方以8-10人,地主國以10-12人為原則。 3、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期限備齊Table-IC01、英文申請計畫書(Table-I-MN01)各乙式二份紙本送至研發處,俾利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三、本案徵求相關訊息及表件,請逕至科技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及科教發展國際合作司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參閱。 四、申請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鄭慧娟研究員,聯絡電話:(02)2737-7472。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聯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7-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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