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科技部配合「新南向政策」,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赴東南亞及南亞國家設置「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計畫構想申請書」申請時程,請依說明三辦理,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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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7-06-07 |
內容 | 一、依106年6月3日科部科字第1060036710號函辦理。 二、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簡稱海外科研中心)之任務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長期深耕東南亞與南亞國家之學術社群與當地網絡,建立重點領域之研究合作。 三、計畫申請注意及作業方式: (一)申請機構申請成立中心之計畫件數至多為二件,須排列優先順序。 (二)海外科研中心之設置以三年為一期,分年核定,本案執行期程預定為106年10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止。 (三)經費編列包括「申請補助款」與「配合款」二部分。 (四)申請請依下列時程辦理: 1、第一階段:106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e-mail(jueiying@nccu.edu.tw)方式回覆申請意願。 2、第二階段:106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2~3頁「計畫構想書」紙本,送至研發處陳瑞英。 3、第三階段:106年7月4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請申請人將構想書電子檔(構想書內容以A4紙張10頁以內為限(含圖表及附錄;頁數超過10頁者,科技部不予受理))及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4、第四階段:計畫構想書獲科技部審查結果通過者,請計畫主持人於106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進入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選擇「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於線上製作及傳送計畫申請書。線上完成申請,請所屬單位於同年8月29日(星期二)中午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四、申請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金曉珍小姐,電話(02)2737-7047。有關電腦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66899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徵求公告 申請名冊格式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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