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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函轉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公開徵求106年第二梯次「LEAP博士創新之星計畫」,線上截止收件日期為106年9月30日止,免備函,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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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7-08-30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6年8月24日國研授政創字第1060801666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台灣高階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引領臺灣高品質人才連結未來世界以建立我國創新平台,科技部推動「博士創新之星計畫」,選派具創新創業企圖心之博士級人才赴美國、法國及以色列等企業、新創公司以及知名學研機構進行專案合作研習6-12個月。 三、本計畫培訓組別分為【產業組】及【學研組】兩組別,兩組別之申請人資格如下: (一)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40歲(含)以下。 (二)學歷: 1、具有國內外博士學位者(若具十大產業創新相關背景者優先: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智慧機械、國防航太、新農業、循環經濟、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文化科技、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產業)。 2、非博士者,符合國家科技發展方向之相關經歷,並有特殊事蹟(包括但不限於科技創新競賽獲獎、傑出學術研發成果、領導公私部門研發專案及應用之經驗、從事科技新創並有具體成果等)。 (三)須提供英語能力鑑定之測驗結果,詳依各培訓單位規定。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期限前逕至計畫網站線上提出申請,報名系統網址:http:/LEAP.stpi.narl.org.tw。 五、計畫申請如有疑慮,請洽科政中心羅庭芳小姐,電話:(02)2737-7629、2737-7768。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陳瑞英 |
分機 | 66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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