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科技部公開徵求107年度「科普活動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時程請依說明四辦理,逾時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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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17-12-22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6年12月20日科部科字第1061013386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大眾科學教育,特公開旨揭計畫。本計畫注重以創新、多元、通俗及趣味的方式規劃與辦理科普活動,以增進民眾與學生對科學與數學的興趣,以及對科學精神、科學知識、科學方法、科技影響的認識,期使科學扎根於生活與文化之中,讓社會大眾能善用科學方法與知識解決日常生活問題,面對與科學相關的公共事務時,能以理性思維解讀,並做出明智的抉擇,進而促使更多民眾與學生以科學為職志。 三、科技部自今年度起將原推動之「科普講座計畫」整併至本計畫內。旨揭計畫屬規劃推動案,活動內涵必須屬於自然科學、數學、科技領域。 四、計畫申請及重點提醒: (一)申請方式及校內線上收件時間: 1、主題一至主題四:申請人須於107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於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並請所屬單位於107年1月19日 (星期五)中午12點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2、主題五:規劃活動時須符合科技部計畫執行期限之規範。為俾利備函及時彙送科技部提出申請,有意申請者應於活動辦理至少四個月又7個工作天前,於科技部線上完成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送達研發處辦理。 (二)執行期限: 1、執行期限最長以1年為原則。除計畫確有延續性必要,且每年之活動設計或規模等方面有所不同者,方考慮申請多年期計畫。 2、計畫執行期限需介於107年6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之間。申請人應依活動規劃與辦理需要填入適當執行期限。原則上,執行期限起始月份不得早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前3個月,執行期限結束月份不得晚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後1個月,但全國性或國際性之大型活動不在此限。 (三)經費補助:主題一至主題三每件計畫經費申請補助上限(含管理費)為新台幣150萬元;主題四每件計畫經費申請補助上限(含管理費)為新台幣200萬元,超過者不受理;符合計畫主題五,或配合款出資比率達活動整體規模之百分之四十以上者不受此限。 五、本計畫相關訊息請逕至科技部網頁「最新消息 」(https://www.most.gov.tw/ 及 https://www.most.gov.tw/sci/ch) 下載參閱。 六、本計畫申請如有疑慮,請洽科技部方思晴博士,電話:(02)2737-7595 ;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待補)朱家昱編審代理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18-01-18 |
檔案下載 | 科技部函 科普活動計畫徵求書 本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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