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請本校各院、系、所、研究中心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踴躍申請。另本案採隨到隨審,最晚須於活動辦理前 2 週提交申請(以電子郵件寄達時間為準)。若補助經費用罄,將不再受理申請。

二、檢附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UAAT)國際交流活動補助方案及UAAT國際交流活動補助方案申請書各乙份,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