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隻手拼合白色齒輪,象徵共同參與 多人一起舉起寫著 ETHICS 的對話框 法槌、天平與書籍,象徵學術倫理規範

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

Office of Academic Ethics and Research Integrit

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統籌校內研究誠信業務並提供法規諮詢、教育時數認列及案件處理資源,協助研究人員落實誠信規範。


國立政治大學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網站是什麼單位?

Promotion.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學術倫理是研究的基石,並被視為世界先進國家的基本要求。
進行學術研究工作時,研究人員,包括學生,皆應秉持學術自律,堅守學術倫理的核心價值,以及「負責任的研究行為」的基本守則和專業規範,國立政治大學為落實學術自律機制、彰顯學術價值及厚植優質的研究能量,制定了多項措施:
 

辦公室沿革

107年01月08日 完成「國立政治大學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設置要點」,並成立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持續推進相關機制和措施。
106年10月25日 頒布「國立政治大學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自律規範」。
105年03月 制定「國立政治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強化碩、博士生的學術倫理認知和素養。
102年11月06日 制定「國立政治大學人類研究倫理治理架構設置要點」、「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和「人類研究倫理諮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90年 制定「國立政治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案件審議辦法」。

本辦公室業務項目有哪些?

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業務項目說明

資訊宣導 蒐集及宣導國內外相關法規、資源及案例等資訊。
活動辦理 協助、辦理學術倫理相關之研討會、論壇或活動。
事務處理 辦理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相關事務。

相關法規依據

項目

執行單位

法規依據

業務統籌

學術倫理與
研究誠信辦公室

政治大學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設置要點(研發處)

政治大學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自律規範(研發處)

教育時程與
時數認列

研發處學推組

政治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

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研發處)

圖書館推廣組

教務處註冊組

政治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教務處)

各系所單位

案件審理

人事室第一組

政治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案件審議辦法(人事室)

教務處註冊組

政治大學學生學位論文學術倫理審議辦法(教務處)

成員職務如何編成? 

本辦公室置主任一人,綜理辦公室業務,由校長聘請副校長兼任;置執行長一人,由研發長兼任。 本辦公室聯絡分機:63262

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成員與職務說明

陳樹衡副校長 副校長、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主任
徐士勛研發長 研發長、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執行長
何麗君組長 研發處學推組組長、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執行秘書
劉利娜組長 人事室第一組組長、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執行秘書
王揚忠組長 教務處註冊組長、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執行秘書
陳碧珠組長 圖書館推廣組組長、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執行秘書
單位聯絡分機:77066

何謂違反學術倫理?

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旨在維護學術活動的專業規範,研究人員應確保研究計畫與著作內容符合引註原則,避免涉及造假、抄襲或重複出版等違規情事。

首次申請科技部(現為國科會)計畫之教研人員與助理,需依規定修習至少 6 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取得證明。

學術倫理法規與自律規範

為符學術倫理相關規範,研究人員應參考以下重要法規基準:

106年5月31日 修正通過「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106年10月11日 本校訂定通過「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自律規範」
108年1月19日 科技部修正通過「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未符合學術倫理之主要情形

相關學術倫理案例(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近年學術倫理案例彙整表)

若涉及下列行為,將被視為違反學術倫理:

  1. 造假: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2. 變造:不實變更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3. 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4. 由他人代寫。
  5. 未經註明而重複出版公開發行。
  6. 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
  7. 以翻譯代替論著,並未適當註明。
  8.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合著人證明登載不實、代表作未確實填載為合著及繳交合著人證明。
  9. 送審人本人或經由他人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審查人或審查程序之情事,或送審人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之審查。

參考連結:
連結一:科技部研究誠信辦公室歷年電子報(提供相關案例參考資訊!)
連結二:科技部學術倫理相關規範(提供相關明文規定!)

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修課指引

首次申請科技部計畫者,應透過以下方式取得至少 6 小時之課程證明文件:

  1.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課程:
    • 至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以真實姓名進行「個人註冊」。
    • 登入後進入「課程專區」,選擇「研究所核心課程」並加選全部主題,修畢 18 單元即可完成 6 小時時數。
  2. 參與學術研習活動:參加校內外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舉辦之學術倫理研習、研討會、論壇或工作坊。
  3. 其他相關課程:參加經認定之學術倫理課程或活動。

為何須修倫理課程?

教育課程相關規範規定自 106 年 12 月 1 日起,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首次聘任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完成至少 6 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訓練並取得證明文件。

校內教研人員、助理人員及學生可透過教育部線上課程、參與校內外學術研習活動或研討會取得課程時數;實際採認標準與證明上傳程序,仍應依國科會作業要點與校內最新公告辦理。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

學術倫理課程取得途徑

研究人員可依據個人需求,選擇下列多元管道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訓練。

途徑類型 適用對象 說明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教研人員、助理人員(含大學生) 教育部建置之線上課程網站,提供彈性的修課單元。
校內外研習活動 全體教研人員與計畫人員 參加各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舉辦之研習課程、研討會、論壇或工作坊。
其他相關學術活動 全體教研人員與計畫人員 參加其他符合學術倫理範疇之相關課程或推廣活動。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使用提醒

校內教研人員及助理人員使用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時,應留意身分註冊與單元選擇,以確保時數符合規定。

  • 註冊資訊確認:
    註冊時必須使用真實姓名,因姓名將直接列印於修課證明書上。
    完成後請選擇身分「個人註冊」登入。
  • 課程時數規劃:
    登入後,點選上方的「課程專區」,
    進入後,建議直接點選左方側欄的「研究所核心課程」(修畢18 單元,剛好6 小時),
    然後點擊「+加選全部課程」,課程主題 (請參閱連結)。
  • 學生身分說明:
    碩博士生助理若屬校內必修學生,其相關修課流程請優先參考 教務處網頁 說明。

常見問題(FAQ)

Q:誰需要完成 6 小時的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A:依國科會作業要點規定,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之計畫主持人,以及首次聘任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含研究助理),均應完成至少 6 小時教育訓練課程。
Q:如何確保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滿規定時數?
A:建議登入後選修「研究所核心課程」並加選全部 18 個單元,完成後時數剛好為 6 小時,符合時數證明文件的基本要求。
Q:參加校外學術機構舉辦的論壇是否也能採計時數?
A:可以。參加校內外各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舉辦之學術倫理研習課程、研討會、論壇或工作坊等活動,均可作為時數證明。
Q:如果不確定所參加的活動是否符合採認標準,應詢問哪個單位?
A:有關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課程的認可、證明文件效力或系統上傳等細節,可洽詢校內研究發展處或參考國科會作業要點相關明文規定。

相關辦理資訊

本規範依據主管機關規範與校內研究誠信要求整理;正式法規文件、課程認可標準與系統操作,仍應以主管機關或校內正式公告為準。

  • 法規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範計畫主持與參與人員之教育訓練義務。
  • 線上平台: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提供學術倫理線上課程修習與證明核發服務。
  • 研習訊息:研發處學術倫理研習公告,彙整校內外相關研習課程、研討會與工作坊資訊。
  • 承辦單位:研究發展處,負責協助校內人員辦理學術倫理相關業務、諮詢課程採認標準與法規依據。
  • 更新日期:2026/06/29。

時數證明如何上傳?

學術倫理時數證明上傳與系統查詢提供研究計畫助理與研究計畫主持人辦理證明文件上傳及線上檢核的標準流程。

研究助理應透過校內進用登錄系統完成證明上傳,計畫主持人則需進入系統確認助理上傳情形,並負責認定證明內容之適用性。

系統操作與角色分工

根據身份類別,相關人員應採取不同的操作方式並參考對應的公告附件。

身份類型 說明 參考指南
研究計畫助理 如需上傳學術倫理時數證明,請參閱公告附件第二部分。 進用登錄系統之學術倫理證明文件上傳(計畫人員)
研究計畫主持人 如需查看及確認研究助理時數上傳情形,請參閱公告附件第四部分。 學術倫理證明之檢核及確認(計畫主持人)

常見問題(FAQ)

Q:學術倫理時數證明文件的採認標準為何?
A:俱由計畫主持人進行認定。有關學術倫理時數證明內容適用與否,應由計畫主持人依權責判斷與確認。
Q:在哪裡可以找到詳細的系統操作手冊?
A:可參考附件中的「學術倫理證明系統使用說明」,內容涵蓋計畫人員上傳與主持人檢核的詳細步驟。
Q:如果需要上傳證明,應該登入哪個系統辦理?
A:請使用「本校人員進用登錄系統」進行時數證明文件的上傳或查詢作業。

相關辦理資訊

本操作說明依據校內研究人員進用規範整理,實際系統畫面與採認標準應以正式公告與手冊為準。

  • 官方系統:本校人員進用登錄系統,用於辦理計畫人員進用登錄與證明文件上傳。
  • 操作手冊:學術倫理證明系統使用說明,供主持人與助理確認系統作業細節。
  • 承辦單位:研究發展處,負責協助辦理學術倫理相關業務與系統諮詢。
  • 更新日期: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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